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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新闻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宏伟声明

发布时间:2013-10-13 来源: 点击次数: 打印 作者:未知 字号:

针对日前相关舆论报道,特声明如下:

1、报道中所提及的李姓女士从未参与我公司及关联公司的任何商业行为,所称相关事宜纯属恶意的造谣中伤;
2、我公司及关联公司从未向苏黎世保险有限公司出售过任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公司股份,任何人查阅新华人寿保险股份公司历史沿革后即可知事实;
3、东方集团香港公司曾协助苏黎世保险有限公司开拓中国市场,东方集团香港公司所收取的1690万美元费用属正常商业行为;具体经办过程中出现的内部员工侵占问题,公司正在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4、网上所提及的向多名领导人贿赂事宜,纯属造谣,系造谣者为掩盖自己侵占公司资产采取的嫁祸行为;此相关事宜我集团已于2009年12月向美国相关法院提起诉讼,并得到美国法院支持;
5、此次谣言的传播对我集团公司及本人声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我集团公司及本人要求造谣者、传谣者立即停止一切违法侵权行为,并同时保留另行追究造谣者、传谣者民事及刑事责任的权利。